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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申請10月5日止

類別:獎助學金 張貼者: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2-08-30 11:32:25 點閱: 469 (954.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凡設籍於彰化縣滿一年以上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含本會建大大學新生清寒獎助學金),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1、 國中組目前就讀於彰化縣立國民中學(含縣立高中國中部)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國一學生以國小六年級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2、 上述學期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則不得申請。

國民中學學生:全縣四十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

詳細規定與申請書請下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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