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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10年2月28日止,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體衛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1-04 10:44:13 點閱: 559 (43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本縣衛生局109年12月29日彰衛疾字第1090073039號函辦理。

二、貴校如執行本公告事項時,請依本公告事項落實防疫措施,加強宣導及勸導民眾正確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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