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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函送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

類別:人事室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2-30 14:20:26 點閱: 170 (196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1222日總處培字第1140025582號函辦理。

二、依陸委會函以,鑒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15條於1141127日修正發布,往後我國公職人員候選人、政黨申請登記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舉候選人之登記申請調查表,應包括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含領用中共身分證、定居證)及領用陸方護照之之具結情形,並刊登於選舉公報,爰配合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刪除原備註2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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