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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以下簡稱請假規則)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

類別:人事室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0-14 11:23:14 點閱: 269 (190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本銓敘部114 10 9日部法二字第1145884567號函辦理。

二、有關考試院、行政院前開114109日令,已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人事法規/法規動態/法規司項下),請自行下載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