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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環境保護局「一般民眾使用後的口罩應丟入垃圾桶」宣導圖卡。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體衛組長

張貼日期: 2020-03-27 21:16:21 點閱: 800 (10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本縣環境保護局109年3月18日彰環廢字第1090013202號函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一般民眾使用後之口罩視為一般廢棄物,應丟入垃圾桶妥善收集處理,避免隨意丟棄造成髒亂。

三、請貴校運用相關社群網站、跑馬燈、公布欄、相關出入口等位置,宣導「使用後的廢棄口罩清勿隨意丟棄,一般民眾使用後的口罩,請丟入垃圾桶」。檢送「一般民眾使用後的口罩應丟入垃圾桶」宣導圖卡,作為宣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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