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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教職員工生健康及落實校園結核病防治,請落實體檢胸部X光異常者追蹤與及早轉介就醫,並通知衛生局或健康服務中心。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護理師

張貼日期: 2026-09-11 12:29:39 點閱: 3 (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9月2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84170號函辦理。
二、 適逢新學期開學之際,為維護校園教職員工生健康並杜絕結核病傳播風險,請貴校於辦理健康檢查時落實防治作業:
(一) 通知就醫與轉介:倘發現胸部X光檢查結果有結核病相關異常情形,請依「定期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流程」,於知悉後2週內通知個案前往醫療院所複診或轉介治療。
(二) 主動通報衛生單位:請詳實填列「校園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調查表」,主動通報本縣衛生局,俾利衛生單位辦理後續防疫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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