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與招生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7-15 09:06:41 點閱:10
115學年度縣級競賽採計項目,適用自116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競賽應於116年4月23日(星期五)前辦理完畢,競賽活動成績應於116年4月28日(星期三)前公布,且應於116年5月3日(星期一)前繳交競賽活動成績證明至國中端,始得採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