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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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8-13 11:35:04  點閱:52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5020A號函辦理。
二、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4條、「國民教育法」第45條及第46條,暨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辦理。
三、 為使學校瞭解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制度,該署已於學生事務資訊暨活動網站建置「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專區」(網址: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StudentAffairs/54/2),並設置「相關法規」、「申訴、再申訴格式範例」、「資料檢索」、「人才庫名單」及「諮詢服務資訊」「宣導資料(含學生申訴手冊)」及「問題專區」等資料,提供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