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退撫新制實施後,任職年資均應繳付退撫基金費用,始得採計為退休年資,爰針對改分發至私立學校實習之師範校院結業生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之規範,發布解釋令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人事室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6-13 08:25:05  點閱:346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6月12日府人給字第1140222724號函轉教育部114年6月5日臺教人(四)字第1134203520B號函 辦理。

二、查退撫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教職員依本條例辦理退休、資遣或撫卹時,其所具退撫新制實施後之任職年資採計,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以依法繳付退撫基金費用之實際繳付日數計算。……六、教職員於退撫新制實施後,曾任依其他法律規定得予併計之其他公職年資或前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公立學校代理兵缺年資,得於轉任到職支薪之日起10年內,由服務學校向退撫基金管理機關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其應繳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由退撫基金管理機關依其任職年資及等級,對照同期間相同薪級教職員之繳費標準,換算複利終值總和,由申請補繳人一次全額補繳後,始得併計年資。……。」

三、復查教育部80年1月28日台(80)人字第04991號函及81年2月17日台(81)人字第08189號書函略以,師範校院結業生分發實習係占學校編制缺並比照正式教師支薪,其實習期滿補實後,實習年資宜併學校教職員年資辦理退休;依師範校院學生實習及服務辦法第8條規定改分發私立學校之實習教師年資,得比照分發公立中小學實習人員採計辦理退休。

四、茲以退撫新制實施後,任職年資均應繳付退撫基金費用,始得採計為退休年資,爰針對改分發至私立學校實習之師範校院結業生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之規範,發布旨揭解釋令。已轉任公立學校教職員者,得於旨揭令發布之日起10年內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逾3個月後始申請者,應另加計利息。


附件下載
近月內熱門公告
  • 2026-08-18 115
      115開學行程表
  • 2026-08-13 101
      📢 115 年度教職員工流感疫苗接種意願調查
  • 2026-08-20 101
      《 115全校返校時程表 》
  • 2026-08-18 99
      115新生訓練行程表
  • 2026-08-26 88
      彰化縣立溪陽國民中學115學年度學務創新人力甄選簡章(第一次公告...
  • 2026-08-24 87
      115(1)期初校務會議手冊
  • 2026-08-03 86
      轉知內政部有關大陸委員會函釋公務員留職停薪期間赴陸應申請許可...
  • 2026-08-12 66
      《 反毒宣導 》
  • 2026-08-03 64
      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7月9日公告之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
  • 2026-08-19 60
      115 年彰化縣原住民族日暨文化節傳統體能競技系列活動
  • 2026-08-12 59
      轉知教育部函有關公務員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留職停薪期間赴陸應申...
  • 2026-08-13 59
      【轉知】「114-115年度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公費接種對象擴大...
  • 2026-08-31 57
      溪陽國中115學年度(上)學生行事曆
  • 2026-08-18 54
      轉知彰化縣政府函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
  • 2026-08-18 54
      轉知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辦理「單親獎助學金 」
  • 2026-08-20 52
      轉知彰化縣陽明教育慈愛協進會115年度自強卓越獎助學金
  • 2026-08-28 49
      彰化縣立溪陽國民中學定期評量及審題實施要點
  • 2026-08-26 44
      轉知田中鎮辦理「愛閱田中・名家講堂—當孩子生命中的貴人」講座-...
  • 2026-08-26 40
      請各位師生加強開學後校園防疫工作加強衛教宣導,以防範 COVID—1...
  • 2026-08-27 40
      溪陽國中第68次主管會報會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