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同仁前往香港或澳門(下稱港澳)注意事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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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9-10 16:27:13  點閱:173


1、因應港澳情勢變化,請提醒所屬人員前往港澳視需求辦理通報作業:

()同仁前往大陸、港澳地區,請至人事室索取並填寫赴大陸地區申請表及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

()因公務赴港澳:得由機關視需要(如:出席重要會議或活動涉機密性或有影響人身安全之虞)將詳細行程、活動內容、成員名單及聯絡方式等函報陸委會,由該會提供必要協助。

()非因公赴港澳:不論請假或於例假日赴港澳者,得於行前至至陸委會「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網頁登錄個人資 料及聯繫方式,以利該會掌握赴港澳國人動態及提供急難救助服務。

 

2.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自113826日生效,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