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113年3月28日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44次會議決議辦理。 |
| 二、 | 旨案有關體適能修正部分自113年8月1日生效,倘學生同時持有新舊制體適能檢測成績,仍依規定擇優採計。餘修正部分自即日生效。 |
| 三、 | 旨案已同步公告於彰化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https://sites.google.com/chc.edu.tw/k12)。 |
張貼日期: 2024-04-09 17:01:13 點閱: 426 (1344.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 一、 | 依據113年3月28日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44次會議決議辦理。 |
| 二、 | 旨案有關體適能修正部分自113年8月1日生效,倘學生同時持有新舊制體適能檢測成績,仍依規定擇優採計。餘修正部分自即日生效。 |
| 三、 | 旨案已同步公告於彰化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https://sites.google.com/chc.edu.tw/k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