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與招生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6-30 10:53:53 點閱:22
114學年度縣級競賽採計項目,適用自115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競賽應於115年4月24日(星期五)前辦理完畢,競賽活動成績應於115年4月29日(星期三)前公布,且應於115年5月1日(星期五)前繳交競賽活動成績證明至國中端,始得採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