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教育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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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3-04-21 12:34:03  點閱: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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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公開揭示:

一、任何人不得對他人性騷擾或性侵害。

二、性騷擾他人者,依法得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利用權勢或機會進行性騷擾者,其罰鍰加重二分之一。

三、性騷擾或侵害他人,除負有法律上之刑事與民事責任外,本單位亦將依衛生福利部規定懲處。

四、遇到性侵害事件,請撥打/10或//3保護專線求。

 

#拒絕性騷擾

#保護自我沒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