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11學年度第2學期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縣立高中軍公教遺族暨失能榮軍子女就學優待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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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3-04-06 14:17:48  點閱:287


符合申請資格同學請於4月15日前,檢附相關證件至註冊組申辦

一、依據本府辦理軍公教遺族暨失能榮軍子女就學優待費用實 施要點辦理。

二、本府補助各項獎助學金,請各校確實查核學生資格並覈實 申請。請特別注意:軍公教人員因作戰或因公死亡,依法 領受年撫卹金之遺族就學,給與全額公費優待;因病或意 外死亡,依法領受年撫恤金之遺族就學,給與半額公費優 待。